-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
- 持股比例在5%以上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近3年股东大会主要决议
- 董事和监事简历
-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履职情况
- 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95,190,479 |
19.90 |
2 |
北京九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90,000,000 | 19.80 |
3 |
远洋资本有限公司 | 745,000,000 | 14.90 |
4 |
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0 |
5 |
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5,000,000 |
9.90 |
-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3-05-19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6-6
-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2-5-24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3-9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2-7
-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1-5-17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3-10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1-5
-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0-8-7
- 2019年度股东年会决议2020-7-10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5-7
-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9-7-4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2-26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01-04
-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8-04-13
- 2017年度股东年会决议2018-06-26
- 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01-10
董事简历及尽职情况
男,硕士研究生,中国精算师
谭宁先生1994年加入保险行业,拥有丰富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经验,担任过多家保险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曾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职务,任职批准文号为浙银保监复〔2019〕718号,2022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职批准文号为浙银保监复〔2022〕288号。
谭宁先生任职期间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严谨地履行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男,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现于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在企业经营管理、公司风险管控、资产管理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夏永潮先生自2007年6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寿险〔2007〕804号。
夏永潮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严谨地履行副董事长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男,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邹平笙先生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自2018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许可〔2018〕820号。
女,博士研究生,教授(二级)
费安玲女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有着丰富的民商法律专业知识,同时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专业素质高、法律意识强。费安玲女士自2018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批准文号为银保监许可〔2018〕567号。
费安玲女士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严谨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女,博士研究生,教授
刘玮女士毕业于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国际保险方向),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等职务。刘玮女士自2018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批准文号为银保监许可〔2018〕975号。
刘玮女士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严谨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男,硕士研究生
汪卉先生长期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财务、税务审计经验,并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能力。汪卉先生自2018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批准文号为银保监许可〔2018〕567号。
汪卉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严谨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监事简历及尽职情况
男,硕士研究生
刘志猛先生多年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对保险行业规则有一定的了解,并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刘志猛先生自2018年7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批准文号为银保监许可〔2018〕529号。
刘志猛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严谨地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有效发挥监督和检查的作用;重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追求公司的价值成长,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男,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具有中国律师资格
梅威先生长期从事法务相关工作,曾任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负责人,具有较丰富的企业法务工作经验。梅威先生自2018年7月起任公司监事职务,批准文号为银保监许可〔2018〕529号。
梅威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严谨地履行监事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女,博士研究生
刘越女士毕业于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专业,现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部总经理,从业经验丰富,熟悉寿险行业运作规则。刘越女士自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职务,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18〕355号。
刘越女士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严谨地履行监事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利和利益。
男,硕士研究生,中国精算师。
李晨先生2003年加入保险行业,拥有多年保险公司精算和管理经验,具备中大型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实务经验。2019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浙银保监复〔2019〕950号。2020年5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批准文号浙银保监复〔2020〕261号。
李晨先生分管公司信息科技、运营客服、产品创新、财务管理、物控等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责,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男,硕士研究生。
林彦百先生2007年起从事投资工作,拥有多年资产管理经验,具备大型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实务经验。2021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浙银保监复〔2021〕15号,2021年1月起任公司首席投资官。
林彦百先生分管公司投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男,博士研究生,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
余跃年先生1999年加入保险行业,拥有近20年的保险精算产品管理经验,2019年1月起任公司总精算师,任职资格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19〕20号。
余跃年先生负责公司精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总精算师职责,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男,硕士研究生。
张静波先生1983年加入保险行业,拥有30多年的保险管理经验,2012年5月起任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法规〔2012〕627号;2016年5月起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张静波先生负责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职责,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