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浙银保监罚决字〔2020〕52号)内容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九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处罚未对信泰保险造成重大影响,信泰保险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强化内控管理,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