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2010年第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进行本次临时报告的披露。
二、重大事项
1、2011年2月22日,保监会网站显示,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7号显示,对黑龙江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12万元。
2、2011年3月27日,保监会网站显示,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6号显示,对山东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4万元。
3、2011年9月6日,保监会网站显示,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38号显示,对江苏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20万元。
4、2011年10月24日,保监会网站显示,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53号显示,对北京分公司进行行政处罚20万元。
特制作本报告披露。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