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及其他的相关规定,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更换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重大事项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2021年度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保监发〔2012〕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需求,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经招标选聘,公司决议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公司的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行为符合有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