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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2号

来源:信泰保险 作者:信泰保险 发布时间:2023-3-8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保险”)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监管局”)于2023年3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3〕3号)所涉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分公司”存在人身保险客户信息不真实情形,违反了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河北监管局对河北分公司给予罚款25万元。

上述处罚未对信泰保险造成重大影响,信泰保险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强化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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