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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3号

来源:信泰保险 作者:信泰保险 发布时间:2023-8-16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保险”)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监管局”)2023年8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金监罚决字〔2023〕4号)所涉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湖北监管局对湖北分公司给予罚款18万元。

上述处罚未对信泰保险造成重大影响,信泰保险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强化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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