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保险”)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监管局”)于2024年1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金监罚决字〔2024〕1号)所涉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黑龙江监管局对黑龙江分公司给予罚款10万元。
上述处罚未对信泰保险造成重大影响,信泰保险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强化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