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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4】4号

来源:信泰保险 作者:信泰保险 发布时间:2024-6-25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监管局”)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41号)所涉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存在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罚款50万元。

公司已严格落实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营、经营稳定,各项业务活动及客户服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坚持保险保障初心不变,继续为客户、为员工、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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