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于2024年10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金罚决字〔2024〕211号)所涉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存在以下行为: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以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河南监管局对河南分公司罚款68万元。
上述处罚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信泰保险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强化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