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于2025年2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金罚决字〔2025〕2号)所涉主要内容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福建监管局责令福建分公司改正,并罚款22万元。
上述处罚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信泰保险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强化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