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2010年第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进行本次临时报告的披露。
二、重大事项
1、2014年01月29日,经股东大会决议,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年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我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特制作本报告披露。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来源:url 作者:信泰保险 发布时间:2014-3-11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2010年第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进行本次临时报告的披露。
二、重大事项
1、2014年01月29日,经股东大会决议,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年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我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特制作本报告披露。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