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2010年第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进行本次临时报告的披露。
二、重大事项
1、2014年11月18日,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2016年审计机构的提案》。
特制作本报告披露。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一月九日
来源:信泰保险 作者:信泰保险 发布时间:2015-1-9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2010年第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进行本次临时报告的披露。
二、重大事项
1、2014年11月18日,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2016年审计机构的提案》。
特制作本报告披露。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