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16永利债”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行人”)2016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永利债”)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6年3月24日,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6永利债”,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予以认购。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6永利债”,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予以认购,认购金额8000万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其成立日期为1993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50亿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前述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13:00-15: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16永利债”票面利率为6.20%。发行人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29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16永利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公司按照100元/每百元面值的价格认购“16永利债”的金额为8000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公司将上述认购款项8000万元足额划入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主承销商为公司办理债券过户手续。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公司与主承销商于2016年3月28日签署《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认购协议》,认购金额为8000万元,票面年利率6.2%,债券起息日2016年3月28日,债券期限5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购买“16永利债”的事项。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上述交易于2016年3月2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审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非关联方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购买“16永利债”。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