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是第十四届“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为帮助公众增强风险识别能力,信泰保险梳理以下典型非法金融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为鉴。
一、张某某集资诈骗案
案例简介:张某某为某人身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利用身边熟人的信任,以月息3%、年息36%的高额回报和到期返还本金为诱饵,虚构险种、伪造保险公司印章、制作假保单,与投资人签订保险合同。张某某收到的钱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先前承诺的3%月利息,一部分用于自己开销。一开始由于张某某能按期支付利息,找她投资的人越来越多,但需要返还的利息也越滚越多,这样滚雪球般经营几年之后,张某某已无力支付本息。几年下来,张某某共从22名客户处非法集资达2000多万元,投资人的投资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案件查处: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判处罚金10万元。
二、“帕拉迪”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案例简介:陈某、谈某某、李某某和陈某某原系某金融公司业务人员。上述四人通过上门拜访、组织旅游等方式向客户销售“帕拉迪”理财产品,以帕拉迪公司为主体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后帕拉迪公司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跑路”,帕拉迪公司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该公司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昭然若揭,引发媒体相关报道,引起十余名客户前往公司职场反映情况,爆发群诉事件。
案件查处: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谈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李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陈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信泰保险温馨提示: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任何承诺“保本高息”的投资项目均需高度警惕。请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不轻信熟人推荐,不参与非法集资,切实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